【荆门日报】谨防共享单车成为“共享垃圾”

来源:荆门日报发布者:何建生发布时间:2017-04-06

作为共享单车服务的供给方,需要从提升服务质量的角度更为明确共享单车服务的标准和规划,寻求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中获得利润的盈利模式。而消费者则需要不断提升消费素质,自觉提升绿色环保意识。

几天前一则新闻引发了我的关注,“武汉长江大桥上停着50余辆游人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为了搬走横七竖八停放在长江大桥上的数十辆共享单车,20余名交警冒雨忙碌了三个小时,才清理完这些“拦道车。” 其实,共享单车的乱停放问题已然成为影响当前城市环境的“污点”,犹如移动的“小广告”。显然,这些共享单车在为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社会负担和社会成本,甚至成为武汉长江大桥上的“共享垃圾”。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公共物品面临“公共地悲剧”。对于共享单车这种具有部分公共物品属性的服务而言,消费者缴费后,只会进行骑行,不会对其进行维护。那么,问题就随之而来了:这些单车放在哪里?如何保持清洁?如何保持其安全性?

作为一种具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属性的产品或者服务,共享单车绿色低碳理念和方便人们生活的设计初衷,在现实中遇到了相反的表达。究其原因,一是共享单车发展的速度和范围超过了我们对一种产品市场推广速度的传统判断,导致政府监管缺失;二是共享单车业务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企业对市场发展的预判半径,企业运营行为和盈利模式落后于现实业务发展;三是消费者跟风似的消费激情会随着共享单车各种短板的暴露,呈现加快消退的趋势,例如,车辆安全性、车辆骑行舒适度、乱丢乱放产生的社会舆论压力等。

谨防共享单车成为“共享垃圾”,我认为当前亟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首先,作为共享单车服务的供给方,需要从提升服务质量的角度更为明确共享单车服务的标准和规划,通过提升共享单车周转效率、提升车辆安全稳定性、增加车身附加值等方式,寻求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中获得利润的盈利模式,而不是依靠押金收取等方式来获取短期收益。其次,消费者需要提升消费素质,自觉提升绿色环保意识,做到对共享单车不随意丢放。同时,政府作为监管方,要加快出台共享单车类服务的准入标准和行业规范,规范此类企业行为。

(作者:湖北经济学院 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院长 付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