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学校修订出台了《湖北经济学院督办工作规定》。督办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作风、密切党员干部同师生联系的重要渠道。当前,随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处于爬坡过坎、升级进位的关键期,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加强督办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完成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旨在进一步提升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改作风、转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定》指出,学校督办工作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效果导向;坚持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督办以网上督办为主,书面督办、口头督办为辅,通过日常督办、定期督办、专项督办、调研督办等方法,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运用督办结果,将督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每年度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评价,有关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本依据。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作风不够扎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没有完成任务的,顶着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强化问责问效。
校党委要求,建立督办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管理,不断提高督办时效和质量,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不善抓落实、落实担当不够,政策执行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担当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