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进行时】学校召开专职组织员交流见面会

来源: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者:湖北经济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发布时间:2022-05-18

        为推动落实巡视整改任务,5月17日下午,党委组织部举办了党建专职组织员交流见面会。13名专职组织员、有关教学单位党组织书记、各学院具体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辅导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刘大洪主持。


        刘大洪指出,“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是《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明确规定。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配齐配足专职组织员既可以解决院系党组织当前对于党员发展工作的迫切需求,也可以让干部继续运用过往工作经验发挥优势,为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贡献力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会上,刘大洪结合《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专职组织员的岗位设置、任职条件、岗位职责、选任管理和工作保障进行了解读。刘书记指出,专职组织员要接受组织员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要指导党员发展工作;参与党校培训工作;协助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更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刘书记对专职组织员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一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具体操作实务,尽快适应岗位角色转换;三要端正态度,尽快养成规范工作的自觉性。


        刘大洪强调,组织部会尽可能为专职组织员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专职组织员应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政策文件学习,掌握做好岗位工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规范,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操作能力,迅速投入到新的岗位工作中去,真诚爱护、关心学生的成长,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把关定向,引导学生的思想发展。


        会上还传达了高校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强调以院系党建工作为抓手,强化对院系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强化对院系党建工作的领导,推进高校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专职组织员进行了工作对接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