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修订学籍管理规定取消“清考”

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者:陶慧发布时间:2018-10-31

  本网讯(记者 谢婷婷)近日,学校制定《湖北经济学院取消“清考”制度的实施方案》,取消“清考”制度,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并以此为抓手,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把课堂教学建设强起来、把课堂教学质量提起来,进一步改进教风学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方案》规定,学校将取消清考,必修课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则需要重修,但放宽了重修次数的限制。应届毕业生若达不到毕业学分要求,可自主选择结业或延长学业。


  学校还修改了其他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并完善了学业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