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为强化清廉家风正面教育,厚植清廉家风建设土壤,充分发挥家庭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特殊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廉洁好家风家庭”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20年9月。
二、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家庭(含离退休家庭)。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经济学院“廉洁好家风家庭”评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大洪
成员: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主要负责人。
评审评委从学校纪委委员、工会委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中随机抽取。
具体组织工作由纪委办公室、校工会承办。
四、评选标准
(一)有爱党爱国情怀。参评家庭成员必须拥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遵纪守法意识。家庭成员法纪意识强,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腐败问题。
(三)有清廉家教家风。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家庭氛围好,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四)有进取敬业精神。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开拓进取,在各自的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五)有良好的美誉度。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通过各二级工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民主推荐。各二级工会民主推荐参评家庭(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推荐的家庭需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纪委办公室。
第三阶段:组织评选。评选工作小组在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廉洁好家风家庭”。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校党委对获评家庭进行表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传播正能量。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廉洁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是2020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2、做好事迹提炼。被推荐“廉洁好家风家庭”的候选家庭,均需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廉洁好家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表中的“主要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字数不超过1000字。
3、报送材料须提交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9月20日17:00时前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6,联系电话:81973936,邮箱:jwbgs@hbue.edu.cn),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纪委办公室、校工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序号 | 二级单位党组织 | 分配指标 |
1 |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委 | 2 |
2 | 金融学院党委 | 2 |
3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 1 |
4 | 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 2 |
5 | 会计学院党委 | 2 |
6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委 | 1 |
7 |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党委 | 2 |
8 | 法学院党委 | 1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1 |
10 |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 1 |
11 | 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 | 1 |
12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2 |
13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 | 2 |
14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 1 |
15 | 国际教育学院党委 | 1 |
16 | 低碳经济学院党委 | 1 |
17 | 财经高等研究院党委 | 1 |
18 | 实验教学中心党总支 | 1 |
19 |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 | 1 |
20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党总支 | 1 |
21 | 图书馆党总支 | 2 |
22 | 后勤党委 | 2 |
23 | 亿优公司党总支 | 1 |
24 | 校医院党总支 | 1 |
25 |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 5 |
26 | 法商学院党委 | 2 |
27 | 机关党委 | 3 |
附件 2
湖北经济学院“廉洁好家风家庭”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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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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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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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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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党组织盖章) |
评选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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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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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