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李双) 为加强项目经费科学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更好服务教师科研工作,进一步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增强科研工作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日前,学校修订出台了《湖北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北经济学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
本次出台的系列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呈现六大特点:一是办法所确定的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支出范围、使用与审批、监督与评估等都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教育部和财政部文件精神;二是体现了为广大教师服务,贴近学校实际、贴近科研需求的原则,较好地体现了智力劳动的特点;三是强化了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把建立预算制度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四是扩了项目负责人及院系在科研经费使用和审批上的权限,明确了院系的责权利;五是强化了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校领导、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六是确定了科研经费绩效管理机制,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科研经费并作出突出成绩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或行为不当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涉嫌违法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