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从10个方面提出了36条措施,其中具有直接意义的内容如下:
1.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2.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各省(区、市)要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30家以上家政示范企业、50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3.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0年底前累计培训超过500万人次。
4. 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学习《意见》,结合与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交流获得的信息,建议我校抓住国家发展现代家政服务业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类本科专业。具体建议如下:
一、开设家政学本科专业
目前,家政学已纳入本科专业目录,专业代码030305,天津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已经开设并招生。我校已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烹饪与营养教育、电子商务等与家政服务业相关的专业,建有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医疗保险改革协调创新中心,出版教材《中国医疗保险学》,为开设家政学专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办好家政服务类专业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我省当前正在考虑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布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提议把我校作为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高校。我校致力于“办湖北的经济学院”,就应该紧密结合湖北产业发展战略,主动作为,为促进湖北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
三、抓住重大政策机遇谋划“十四五”产教融合项目
《意见》明确指出,打造一批家政服务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目前,正是谋划“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大好时机,项目方向必须符合中央预算优先支持的发展领域,我校在“十三五”时期已经争取到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十四五”要再争取重大建设项目,唯有在国家支持的产教融合重点领域谋划项目,家政服务产教融合项目已在《意见》中明确列为优先支持领域,我们可以借鉴中西部项目经验,谋划一个“现代养老与家政服务业实训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同时,以项目为依托吸纳家政服务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采用市场化机制,提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效率与效益,努力争取《意见》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红利在我校兑现落实,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效益相统一。
四、统一思想加快推动落实
1.当前学校有关各方面对开设家政学专业有不同认识,顾虑较多,建议学校就此问题专门研究,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家发展家政服务产业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机遇,充分认识《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措施蕴含的政策红利,及其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价值(学校办公室负责落实)。
2.加快开展专业设置调研,研究制定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方式,以及实践教学环节,使人才培养与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需求、市场需求相契合。尽快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申报家政学专业(教务处负责落实)。
3.加快谋划“现代养老与家政服务业实训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将本项目纳入“十四五”产教融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发展规划处负责落实)。
4.加快与武汉市各类家政服务企业的联系,吸纳一批优质企业参与家政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参与“现代养老与家政服务业实训中心”建设和项目孵化。向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传导我校发展家政服务业的信息,把合作意向、投资意向转化为能够落地实施的工作方案(资产经营公司、合作发展处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