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环境绿皮书发布,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指出——公众参与环保维权尚需机制保障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5


 

  记者 林平 
 
  2012年,环保公众性事件层出不穷,普通民众积极参与、献策建言,民间环保机构也频繁发声。4月11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对外发布了“年度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报告认为,2012年公众参与环保的力度和范围为近年来之最,我国公众建言和参与社会事务正逐渐成为潮流。

  公众参与环保维权常态化

  “2012年,公众参与环保的行动是近年来参与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程度最强的一年。”2013中国环境绿皮书主编刘鉴强表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绿色公民”开始涌现。

  2012年,100多位从事科研和环保的专家自发成立了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组,提出制定一部全面综合的“自然保护地法”的建议,同时通过公众宣传、专业研讨、联名上书、上层交流、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等多种方法,推动了立法进程。“这是民间力量推动国家立法的重要案例。”2013中国环境绿皮书指出。

  201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众多环保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交意见,14位环境法学专家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同时,环保部对于草案的不足和缺陷的修改意见首次向社会公开。除此之外,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也引起广大网友以及动物保护组织持续性的质疑,进而呼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环境政策遭到民间质疑,很大的原因在于信息不公开,“环保公共政策理应基于全民的利益而制定,环保问题不是几个官员说了就算的事情,信息公开、民众知情应该是原则性的要求。”

  公众参与体系尚待建立,政府责任须强化

  过去一年,环保事件中尽管出现了更为理性、积极的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环保维权的体系尚未得以真正建立,尚需机制保障。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认为,当下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健康风险突出、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纠纷及各类公共事件加剧,特别是伴随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加强,公民对公共环境更加关注,对政府在提供良好环境质量、控制污染损害、防范环境健康风险及保障公民基本环境权益等方面的作为和行政有效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1月5日,环保部公布88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被处罚情况,其中不乏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大牌”环评单位。

  张世秋指出,政府在环保评价方面负有何种责任,如何履行职责,也将成为环境治理亟需解决的问题。“政府环境责任的不健全以及不履行,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和决策失误。”张世秋强调,政府环境责任的履行和落实,更应该强调还权于民、信息公开、阳光行政、有效率和公平的政策手段的制定和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公众参与助推科学环保政策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公布了“2012中国公众参与环保十大事件”,大型工程项目的环境污染引发“邻避效应”、活熊取胆引发激烈争议归真堂上市受阻、环评机构弄虚作假遭环保组织强烈质疑等事件位列榜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告诉记者,公众参与环保十大事件见证了2012年度环保进程,“环保观念的转变很关键。”

  “环保问题在过去仅被视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环保诉求更加强烈,当下政府需要承担起治理和服务的角色。”吕忠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界定了公众环境评价参与权,但目前推进环保责任的法制化过程尤为重要,当公众理性表达诉求时,政府如何应对、处理,这需要在程序上进行规范和界定。

  吕忠梅认为,环保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在于部门、地方政府的选择性偏差,比如片面追求GDP,“我们不要带毒的GDP”。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要求纳入考核办法,整个社会需要将民间组织的环保推动、公众参与意识的提升、政府环保理念的转换进行有效整合,形成环保大合力,借此推动良性环保政策的出台。”吕忠梅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