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者:陶慧发布时间:2022-02-17

  本网讯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1年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我校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列其中。


  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于2018年正式启动,是国家持续推动高校协同创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方式。中心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认定,每4年为一个建设周期。中心的协同创新成效等情况将作为高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参考。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由省、部共同支持建设、运行,我校是建设主体,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5年。


  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由我校牵头,多家单位协同,于2012年5月成立。2012年12月,获湖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2017年12月建设期满,评估结果为“优秀”。作为国内唯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历经十年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本领域重要的科学研究高地、学科建设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和核心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