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洪参加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

来源:法学院发布者:陶慧发布时间:2019-01-11

  本网讯 1月8日,湖北省法学会在汉召开市州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法学会系统2019年重点工作。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出席。校党委副书记、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应邀参会并发言。


  刘大洪教授结合湖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提出了开展研究会工作的三点主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心系湖北、情系湖北、服务湖北,为湖北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实践服务;必须创新工作方式,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法与经济学的深度交融。


  刘大洪教授认为,人们之所以选择法律、遵守法律或者放弃法律、违反法律,其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是否存在,而在于成本收益考量,“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守法成本、违法成本、违法收益是法治建设不可忽视的关键元素。


  会上,刘大洪教授还布置了经济法学研究会与法经济学研究会2019年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