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研究范式思辨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2

  《光明日报》 4月2日 15版

  规范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是西方经济学关于研究范式的基本分类。按照西方经济学者的解释,规范性研究是在若干假定的前提下,依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从纯理论上演绎  推导出结论;实证性研究是从调查、观测或实验获取的样本数据和资料中,发现事物的本原,从个别到一般,归纳总结出带规律性的结论。西方经济学者认为,规范性研究的出发点和基础是一定的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它从理论上对被研究的对象进行纯粹的逻辑思辨和数学演绎,对经济现象或经济问题做出合理与否的判断,通常要给出“应该怎样”“怎样才是合理的”解说;实证性研究的出发点和基础是观测实验数据,通常要对被研究的现象做出“是什么”的回答。

  的确,西方早期的经济学研究中,不乏纯理论的推演和思辨成果。数理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法国经济学家库尔诺最早用数学方法解释经济问题,他在一种产品市场只有两个卖者且相互间没有任何勾结行为的假定下,建立了分析垄断的双寡头模型,同时他对已有的形态模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命题给出了严密的数学表述;德国经济学家戈森于19世纪50年代开始用数学方法研究经济问题,以数学方程式说明社会成员的享乐法则;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也是较早地用数学方法、逻辑学方法进行经济学研究,他研究社会的财富、价值、效用,据此概括出了价值的边际效用理论。以今人而论,这些经济学家的研究似乎带有规范的色彩。对应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经济计量学奠基人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与挪威经济学家弗里希构造动态模型来分析经济进程;而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克莱因以经济学说为基础,根据现实经济中的观测数据进行经验性估计,建立经济计量分析的联立方程模型,这些经济学家的研究则似乎充满实证的味道。但直到今天,上述大师们的研究都没有被明显地贴上规范性研究或实证性研究的标签,也没有哪一位经济学家自称为规范经济学家或实证经济学家。

  纵观西方经济学说史,无论是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研究,还是以马歇尔、庇古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理性思辨的规范研究或实验计量的实证研究,虽各行其道,各有其名,但二者却鲜有严格的区分。事实是,规范、实证的“二分法”在西方经济学界一直备受争议,经济学家们也没有煞费苦心地对这一对概念寻根究底,硬生地甄别出一个彼此。经过“凯恩斯革命”后,西方经济学在理论体系上被划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研究方法上也形成了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阵营,规范与实证的“二分法”便更趋淡化。虽然有萨缪尔森“可操作主义”和弗里德曼“工具主义”之争,但经济学研究日益趋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向实验实证方向发展。因此,规范研究或实证研究本质上是经济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形式和过程,这种形式和过程的选择服从于研究的目标、背景和客观条件。经济学家思考的是经济现象的本原,探寻的是经济现象的发展规律和经济问题的解决之道,重心并不在研究的范式。

  对西方经济学所谓研究范式的思辨,源于目前中国经济学界研究中的一种倾向,即重视研究形式,而忽略研究结果的价值。这种倾向往往导致:一项研究活动,过程是复杂的、精深的,但成果可能是无用的、失效的;一项研究成果,语言是晦涩的、专业的,结论可能是简单的、众所周知的。学者对研究范式的认知偏差,使经济学研究失去了本原,偏离了目标,这种局面值得警惕和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