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释放红利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8

《光明日报》 2月27日 13版

     核心提示

    ■ “营改增”改革看似仅涉及两个税种,却事关改革全局

    ■ “营改增”意图之一是要推动服务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

    ■ “营改增”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诸多联动效应

    ■ 应通过政策“组合拳”把“营改增”效应发挥到最大

  作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营改增”看似仅涉及两个税种,即增值税扩大范围和营业税退出,实际上却牵动了整个财税体制。两年来,这项改革在试点地区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相关企业税负降低,试点行业发展速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热情高涨,这些都显示出其在各个层面的“增值”效应。

  1、打通纳税链条迎来产业升级

  2014年1月1日上午8点,上海铁路局南京货运中心顺利开出全省铁路运输业第一份铁路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江苏省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围正式启动。江苏省国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运输成本居高不下是我国物流行业的瓶颈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对物流企业是一种减税收、降成本的利好。

  为了平衡税负,之前铁路局开具的专用货票中只有运费和铁路建设基金可以按7%进项税抵扣,而其他的杂费却不能抵扣,还得重复纳税。而现在,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畴,不只是运输票,其他杂费税票也可一并进行抵扣。以南京货运中心这张发票为例,这是南京铁威货运公司发往云南的化工品,需要开具一张铁路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加基金为14249.9元(不含税价),适用税率11%,计算税额为1567.5元。而运输服务费735.84元(不含税价)属于物流辅助,则开具另一张江苏增值税发票,适用税率为6%,计算税额为44.16元,铁威货运共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611.66元。过去只能抵扣7%的运费和基金(含税),为1107.22元,也就是该货运公司这次即可多抵扣504.44元进项。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所谓“营改增”,就是把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个在普通人眼中太过专业晦涩的政策词,在企业财务人员的眼中则意味着“真金白银”。

  朱雨龙心里就有这么一本账。2013年1月起,他所在的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作为财务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与之前缴纳营业税相比,2013年1月至11月间缴纳增值税降低税负44.8%。说起具体省了哪方面的钱,他更是头头是道,“从目前抵扣情况来看,1月至11月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外购电视剧、节目占50%,购置固定资产占40%,购买耗材、办公用品等其他抵扣占10%。”

  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朱青表示,“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沈开艳说,“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随着试点区域和行业范围扩大,抵扣链条更顺畅,减税力度不断加大。

  2、从局部阵痛到红利覆盖

  改革总是伴随阵痛。对于“营改增”而言,在最终覆盖全部行业之前,难免致使交通运输业等个别行业“受伤”,而这阵痛的缓解、消逝最终还要靠“营改增”全行业扩围。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90%的业务都属于“营改增”范围。公司副总经理张仲伦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我们可抵扣的成本需要占收入的45%,税负才能和原来缴纳营业税时持平,目前很难达到。过路过桥费占货车成本的15%至20%,员工工资也是成本大头,都不能抵扣。”张仲伦和他的同行都希望能加快步伐完善税制,把上下游企业纳入“营改增”,增加可抵扣的范围。

  “如果施工企业纳入‘营改增’,我们可以通过涨价转嫁成本。他们可以拿我们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因此也就可以接受我们提价了。”张仲伦告诉记者。

  从前期“营改增”试点情况看,部分交通运输企业面临税负增加。面对可能出现的增负,这些企业该如何应对?

  辽宁安吉联合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俐俐说,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仓储配送服务。这次“营改增”,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1%,仓储业作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是6%,这两块业务,企业都有涉及。

  “如果企业只是简单地搞运输,可能实际税负就会增加,但如果业务向仓储配送等服务延伸,企业的负担就会有所下降。”刘俐俐说。

  位于金山区的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上海新跃物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在“营改增”上海试点的第一天,开出了全市首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选择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简称“1+6”行业)先试先行。亲历“营改增”近两年,公司总经理吴军有了更深刻的感受:“我们平台上集聚的以小微物流企业为主,这些企业税负基本上都降低了;每月都有一些企业主动要求从‘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只求在‘营改增’改革中尝到更大甜头。”

  从上海迈向全国,这一场“营改增”试点带来的改革红利正逐步放大。在北京,截至2013年12月底,北京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2.2万户。其中,现代服务业纳税人31万户,占比96.1%。在辽宁,2013年8月至12月,试点纳税人(不含大连)整体减少税收6.84亿元。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科研处处长杨亚琴指出,“营改增”改革的战略意图是要推动服务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营改增’的中性特征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对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深远影响。同时,大幅度减税效应促进了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客观上也提高了制造业的竞争力。”杨亚琴说。

  3、调结构稳增长的助推器

  江苏堂皇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镇江一家知名的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营改增”之后,镇江市国税局推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离,这对于堂皇集团来讲,可以说是一次再度腾飞的良机。2012年度,企业增值税税负为4.95%。“营改增”之后,该企业增值税税负为2.84%,企业增值税税负下降近一半。从企业分离出来的分公司在2013年1月至11月收到财政扶持资金136万元。

  在镇江,享受这种“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红利的并非堂皇集团一家。在“营改增”改革试点给企业减负的同时,镇江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的二三产分离,这一举措推进了企业经济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转型。

  “营改增”政策让企业看到了新的发展点。堂皇集团于2013年8月26日将研发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从总公司分离出来,成立研发和技术服务分公司,每年给企业带来200万元左右的效益。

  在北京,一系列数据,也印证着“营改增”带来的积极变化——

  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获悉,2013年,北京市新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1.6万户,9.1万户为新办试点纳税人。从新办试点纳税人行业分布看,8.9万户属于现代服务业,集中于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三个领域,三者合计占新办试点纳税人的90.6%,充分体现出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形成的良好产业导向,吸引了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

  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陶纪明指出,从长期看,“营改增”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会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此外,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营改增”将产生包括推动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在内的诸多联动波及效应。

    “‘营改增’将成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强有力的催化剂。”沈开艳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2014年继续扩大试点领域,应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把“营改增”的效应发挥到最大。  

  专家观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

  应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要不失时机地启动增加直接税的改革。间接税的改革和直接税的调整要彼此呼应、此增彼减、增减同步。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

    “营改增”改革将成为地方税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契机。“营改增”之后,地方税源受到严重冲击,虽然现行解决办法是原来归地方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依然入地方库,但这绝非长久之计。

  威普咨询中国合伙人林弢:

  “营改增”改革的目标应该主要在间接税和直接税的范围之内。无论是间接税还是直接税,改革的目的必将是透明化、可控化、直接化和人性化。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建议把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改为从消费环节征收,如此将遏制地方为扩大税源而盲目投资的行为。将转移后的消费税划归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有助于解决地方税主体税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