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作廉政建设研讨会召开

来源:发展规划处发布者:陶慧发布时间:2016-06-22

  本网讯 6月21日,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招标工作廉政建设研讨会,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研讨。

会上,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报告了2016年上半年学校招标工作完成情况,梳理了招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廉政建设进行了充分研讨,提出了招标工作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公开透明、阳光采购有利于廉政建设,采购与招标工作中依法依规执行程序,既可减少廉政风险,又有利于提高招标采购质量和经费使用绩效,各个环节都有廉政责任。一要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增强法规意识,逐步实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各部门、各院系要科学测算、安排项目资金,增强预算编制的可预见性,避免临时动议采购项目,预算管理部门要严把审核关,提高预算的权威性。二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内部管控制度,明确项目单位和财务、采购、资产等相关部门各自的责任,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规范操作。三要加强招标工作廉政建设,要建立采购与招标政策法规专项学习、专门培训制度,提高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业务素质,坚持将廉政告知书写进招标文件,坚持招标工作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定期汇报制度。要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流程监控、纪律监督,创新招标采购工作监管手段。

会议强调,采购与招标工作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高风险点,执行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抓好招标工作的廉政建设,对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招标工作紧密联结起来,各项目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担负并履行好学校作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严格履约验收、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采购需求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采购需求,认真做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政策,制订相应制度、明确纪律要求,加强协作,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政策、制度和标准,把纪律挺在前面,站好岗,把好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要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严格把关,确保采购与招标工作规范、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