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硕士学位授权扩点建设工作

来源:学校办公室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8-08-02

  本网讯 7月31日,校党委书记温兴生主持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硕士学位授权扩点建设工作,审议《湖北经济学院2018-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研究加大对申硕期间新增高水平成果奖励措施。


  根据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有关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要求,学校起草了《湖北经济学院2018-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于7月29日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文稿。


  《建设方案》对学校申请列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必要性和特殊性作了认真分析,制定了3年整体建设量化目标,从师资队伍与水平、人才培养与质量、科学研究与贡献、条件支撑与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设内容和具体举措。


  会议认为,《建设方案》体现了全校师生实现“2020年决战决胜研究生教育授权扩点”目标的信心和决心,贯彻了“以终为始、全面达标、适度超前、确保第一”的总体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可行,是学校硕士学位授权扩点总体行动方案的加强版。 


  会议强调,要立足于建、确保建成。研究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点和会计、金融、法律、税务、翻译专业学位点,要分别制定配套的具体实施方案,分半年度确定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清单,建立台帐,销号管理。


  会议决定,对教师在申硕期间新增高水平成果“高看一眼”,给予特殊奖励政策。一是设立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专项奖励资金,按照突出重点、按需激励、一点一策的原则,对符合申硕进表条件的高水平成果予以奖励;二是提高新增高水平成果奖励标准,对2018年8月1日至申硕填表截止期内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以学校现有奖励标准为基数上浮20%,即期兑现奖励;三是评先评优、相关荣誉优先推荐,对在申硕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教师予以表彰,所产生的成果优先申报学校年度突出贡献奖;四是强化学院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将申硕关键指标列入学院、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年度论文、项目、成果均无的教师实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