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学院改革十点意见出台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6

  本网讯(记者 李双)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的意见》精神,激发院系办学活力,日前,学校出台《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设的十点意见》。

  《意见》指出,学校将成立试点学院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强化试点学院院长负责制,扩大试点学院干部选聘主权;根据试点学院事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鼓励试点学院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按教学型、教研型、科研型将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聘用、分类考核;鼓励试点学院积极探索学院理事会和教授委员会工作机制;支持试点学院自主编制财务预算,统筹使用预算经费;鼓励试点学院完善自主招生和校内流转机制;鼓励试点学院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用人机制;鼓励支持试点学院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所的合作,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共建学院,开展多样化的国际合作培养方式;鼓励试点学院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制度。

  今年5月23日,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我校获批试点建设金融学院,成为16所首批开展试点学院改革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出台试点学院改革十点意见,旨在充分调动试点学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试点学院的改革活力,把试点学院建设成为体制改革的先行区、人才培养的试验区、特色发展的示范区、协同发展的创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