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出台9项举措推进作风建设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8


  本网讯(记者 杨宏斌)326日,学校出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9项举措全面推进学校作风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实施意见》对理想信念、民主制度、工作作风、会风文风、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出访、公务接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勤奋好学,学术诚信,带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纯洁性;坚守学术诚信,引领和示范学术氛围和师德师风;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继续深入开展“两访两创”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精简会议、文件,缩减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校内举办的非重要学术活动原则上不在室外悬挂标语横幅,不在会场摆放花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所有二级单位的创收资金和科研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项目内容和比例使用,反对参与任何形式的抹牌赌博;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年度出访计划统筹安排,不随意增加出访次数及出访国家;严格执行各类预算经费的报销手续,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报批程序进行细化,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对各类社会团体举办的无实质性意义的研讨会,不得派员参加;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的业务工作会议一般应在校内组织举办,确需在校外租赁场地举办的需经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各单位要杜绝公款吃喝,校内院系、部门和单位之间,不得搞互相宴请等活动;对外接待要简约、俭朴,不铺张浪费。因工作需要用餐的,一般安排工作餐。

 

  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校纪委出台《中共湖北经济学院纪委对违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行为的处理办法》,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教学院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管理。《处理办法》强调,凡有接待、安排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参加无实质性意义的研讨会,未经批准校外租赁场地开会,公务接待用餐超标造成不良影响,用公款参与娱乐活动、相互宴请,弄虚作假套取现金挪作他用,违反回避制度、亲属承担学校大宗物资供应、承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违规出访,学术弄虚作假,抹牌、聚众赌博等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