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学科优势 提供决策支持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0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以科研力量保障湖北水安全


图为湖北经济学院环保志愿者参加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

   ◆喻妙 余桃晶 邱秋

   今年6月,湖北省环保领域的最高奖项——首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名单出炉,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获此殊荣。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是湖北经济学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省、部属院校联合共建精神,联合设立的跨学校、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机构。

  作为一所人文社科类水事专门研究机构,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整合了湖北经济学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校的学科优势,形成了两校资源共享、科研能力互补和跨学科融合的合作格局,汇聚了一批学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学术骨干。

  在湖北经济学院的校园里,笔者看到了占地1800平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太阳能浴室和节水管道。校园宣传栏里、草坪上、大道边,环保标语处处可见。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的办公室内,一块块奖牌彰显着近年来这所科研中心为湖北环境保护所做出的不凡业绩。

  起草湖泊保护条例,承担重大调研基金课题项目 为政策法规制定建言献策

  本着服务湖北经济、服务学科建设、服务人才培养的建设目的,与实践、实证、实用的建设思路,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根据国家及湖北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结合自身特色与基础明确了水法制、湖北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湖北涉水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湖北水安全4个主要研究方向。

  多年来,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承担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调研课题和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做好湖北水文章》等多项调研成果,参与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等多项地方立法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支持。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持续组织研究人员深入第一线,广泛采集第一手资料,紧贴湖北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运用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多项法律法规建议稿、政策建议得到采纳。

  在《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前,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受省人大的委托,起草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其中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包括条例体系结构、湖泊保护原则和目标、最低水位线制度、生态修复措施以及公众参与机制等内容被《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采纳,成为条例的重要内容。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连续4年承担中共湖北省委重大调研基金课题项目,在对湖北省的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全景式扫描的基础上,每年选择一个主题,在典型地区展开研究。由此形成了一批获得湖北省委、省政府采纳的建议,研究成果得到很大的社会反响,并获得了将科研转化为政策、制度、法律的机遇。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提出的《关于湖北水资源保护的几点建议》、《关于理顺梁子湖流域管理体制的建议》、《关于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几点建议》等政策建议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并为湖北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中,《关于理顺梁子湖流域管理体制的建议》获得了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省环保厅就建议内容组织了专题论证会。

  《关于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几点建议》获得了湖北省人大领导的批示,成为湖北省政府2011年督办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完善法律制度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建议》、《关于建立以健康保障为中心的环境标准制度的建议》、《关于建立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试点区的建议》被农工党中央采纳分别作为上报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二次、三次会议的提案。

  2012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还承担了湖北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招标项目《做好湖北水文章》。

  助力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厂,学生食堂煤改气

  在致力于科研的同时,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注重将科学理念真正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将环保科研成果服务于湖北经济学院,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校园。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与学校管理部门联合,在改进生产工艺、实施节能减排、加快污染防治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湖北经济学院有一座占地1800平方米、日处理污水4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各项设施齐全。校园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记者在排水口看到,清亮的直排水被注入池塘。

  “水质一好,鱼儿回来了,鸟儿也肯在边上筑巢。”湖北经济学院的同学介绍说,学校的变化这么大全靠这座污水处理厂。

  这座污水处理厂投资700余万元,学校利用处理过的中水浇灌周边绿化带,减少了污水排放,每年能节约用水5万立方米。

  据介绍,全校节水器具使用率已达到100%,校园内管网取水用水广泛采用红外感应水咀、延时冲洗阀、快开水咀和电子感应水咀。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充分利用校内河渠水塘,每年节省网管供水10余万立方米。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邱秋告诉笔者,全校路灯由统开统关改造为分片、分时控制,办公空调实行专线管理,大型公共场所中央空调的使用实行审批制。

  作为湖北省属高校唯一代表,湖北经济学院获批住建部节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投入500余万元积极探索停锅炉、降能耗、增效益的路径,学生食堂煤改气(液化气)工程、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浴室相继投入使用,减少了70%~95%的能源开支。

  在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的带动下,湖北经济学院目前已形成了抓细节、严控制、重改造的管理方式,节能降耗工作处于人均水电消耗保持稳定,燃煤消耗逐步归零状态,其中人均日耗水量稳定在85升左右,大大低于武汉市学生人均日耗水290升的标准。湖北经济学院连年超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

  经过努力,湖北经济学院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对湖北省乃至全国建设环境友好型校园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美丽校园建设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对各类水资源进行调研,建立基础数据库

  从科学研究为环保建言献策,到把环保应用于生活实践,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的体会是,环境保护不仅要靠政府的高效率和国民的高素质,更要靠公众的积极参与。

  近年来,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多次组织师生走出校园,践行环保理念,强化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带动更多民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从2009年起,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每年组织大规模环保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建立了水资源社会调查基础数据库。

  2009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组织师生分赴武汉、荆州、宜昌、襄樊、十堰、孝感等地,对湖北的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各类水资源进行了调研。

  2010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选择梁子湖流域作为流域综合治理的样本,四湖流域作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样本展开调研。

  2011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11名专家及64名青年志愿者组成8支志愿者小分队在丹江口、张湾、郧县、郧西4个县(市、区)下辖的9个乡镇及25个村落,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问卷调查、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常识宣传教育、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咨询3项志愿服务活动。

  2012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11名专家及30名志愿者组成3支志愿者小分队前往潜江市高石碑镇进行面源污染和饮水安全方面的问卷调查,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知识的宣讲。

  通过一次次的调研实践活动,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带领学生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入农户,宣传节能减排、绿色消费、限用塑料袋等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此外,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立足校园,培育了绿色天使环保协会和绿动江城两个学生环保社团,定期指导他们开展环保活动。

  在校内,每逢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就会组织开展熄灯一刻钟、环保知识创意大赛、绿色寝室、塑料瓶换盆栽等活动。

  在校外,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指导环保社团参与了格林美公司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活动及讲座,参加了长江日报和武汉环保局发起的“爱我百湖”公益活动,参加了由香港环境保护协会发起的全国联校水果贺卡活动,出席了全国环协领袖营活动。这些活动增强了学生的环境意识,吸引了更多的学生参与环保活动。

  为了进一步宣传环保理念,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利用高端平台宣讲环保知识。2012年,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吕忠梅教授在中央党校政法部作了“中国环境立法的今天与明天”专题讲座,参加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为党务工作者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培训。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还编辑出版环保刊物推动环保宣传。每年定期出版的《湖北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报告》、《湖北水事论坛》,得到了湖北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学术同行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在普及环保知识、推动环保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作为一所人文社科类水事专门研究机构,始终坚持通过科研为社会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科研成果获得了良好转化,为做好湖北水文章、践行美丽中国新篇章做出了突出贡献。